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,進一步規范上海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,提升工程管理服務水平,保障建設工程質量、安全與投資效益,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,現就進一步優化本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,強化工程管理服務,通知如下:
一、 總體目標與原則
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,聚焦市場主體關切,著力破除制度性障礙和隱性壁壘。以信息化、標準化、智能化為支撐,推動招投標流程再造和監管模式創新,構建更加統一開放、競爭有序、監管有力、服務高效的現代化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體系。目標是實現招投標活動全流程電子化、透明化、便捷化,顯著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激發市場主體活力,為上海城市建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。
二、 主要優化措施
- 深化全流程電子化招投標:全面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、材料采購的全流程電子化招投標。完善全市統一的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功能,實現招標文件發布、投標文件遞交、開標、評標、定標、合同簽訂、文件歸檔等環節全程在線辦理、全程留痕、可溯可查。
- 簡化流程與精簡材料:進一步精簡招標前置條件和證明材料。對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,優化招標核準/備案流程,推行告知承諾制。推動實現企業資質、人員資格、業績、信用信息等數據的共享互認,減少投標人重復提交、證明。
- 優化評標定標方法:倡導合理低價中標,鼓勵采用技術、質量、服務、品牌、信用和價格等多因素綜合評估法。探索適用于不同工程類型特點的評標辦法,遏制惡意低價競爭,引導企業注重品質與創新。推行遠程異地評標,共享優質專家資源。
- 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與應用:健全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信用檔案和評價體系。將信用評價結果全面應用于招投標環節,實行信用激勵和失信懲戒。對信用等級高的企業在投標保證金、履約保證金等方面給予優惠,對失信主體依法依規予以限制。
- 強化事中事后監管與服務:轉變監管理念,從事前審批轉向加強事中事后監管。運用大數據、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,加強對招投標活動的動態監測和智能分析,及時發現并查處圍標串標、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。暢通投訴舉報渠道,完善糾紛調解機制。
- 提升工程管理服務能級:招標代理、造價咨詢、工程監理等工程管理服務機構應不斷提升專業化、規范化服務水平。鼓勵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等新型管理模式。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工程管理服務機構的指導和監督,規范其市場行為,促進其誠信執業。
三、 保障機制
- 加強組織領導:各相關部門、各區應高度重視,明確責任分工,加強協同配合,確保各項優化措施落到實處。
- 完善制度配套:及時修訂完善相關地方性法規、規章和規范性文件,為優化工作提供制度保障。
- 強化技術支撐:持續投入升級電子招投標系統及相關基礎設施,保障系統安全、穩定、高效運行。
- 注重宣傳培訓:加強對新政策、新流程、新系統的宣傳解讀和操作培訓,提高各方主體的認知度和應用能力。
- 持續評估改進:建立常態化評估機制,收集市場主體反饋,動態評估政策效果,持續改進和完善招投標管理與服務體系。
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。本市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為準。各相關單位應結合實際,認真貫徹執行。